2016年6月9日16:00至17:30,在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科研楼B206会议室,佛蒙特法学院Jack Tuholske教授为我校师生做“美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主题演讲。本次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学报》主编曹明德教授主持,环境法学2013级博士生黄琰童担当翻译,环境法研究所所长于文轩教授、庄敬华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学报》陈夏红博士以及我校环境法、诉讼法、经济学等专业的硕士生、博士生参加了讲座活动。
首先,Jack Tuholske教授从美国七十年代面临的严重环境问题入手,结合拉夫运河等具体事件介绍了美国环境法的发展历程。他指出,20世纪七十年代之前,联邦层面环境保护法律的缺失及地方层面环境保护法律实施的低效率是影响环境问题解决的主要瓶颈,直到七十年代,美国才开始大规模的环境保护立法工作。至今已形成了包括《国家环境政策法》、《清洁空气法》、《清洁水法》、《濒危物种法》等众多法律在内的庞大体系。同时,Jack教授认为众多法律中的公民诉讼条款对美国环境法的发展至关重要。
接着,Jack Tuholske教授介绍了美国民间环保组织(NGO)的出现,并通过塞拉俱乐部诉莫顿案(Sierra Club v. Morton)对美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历程、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及相关立法进行具体阐述。同时,从概念、法条规定、实施现状等角度对美国环境公益诉讼与中国环境公益诉讼进行比较分析,并对福建南平一案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意义进行评价。
最后,Jack Tuholske教授认为民间环保组织诉讼资源的缺乏、环境信息获取不足以及缺乏对相关法律概念的界定是中国环境公益诉讼面临并亟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他提出,中国环境公益诉讼才刚起步,不管是学术界还是司法实务界都应该用足够的耐心来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
提问交流环节,我校师生对美国环境公益诉讼具体程序、美国政府对民间环保组织的激励政策及佛蒙特州环境法院的运作等方面提出了相关疑问,Jack Tuholske教授一一进行了解答,他提到美国税法中对向民间环保组织捐款者给予税收减免优惠的条款促进了美国民间环保组织的发展,他强调信息获取渠道的畅通是公益诉讼的基础;Jack Tuholske教授对佛蒙特州环境法院进行了简要介绍。